所在位置:365法律网 > 公司法律知识 > 正文

注册有限责任公司认缴出资额没有达到法定标准怎么办

法律领域专业人士:彭思娟精选
主要从事:律师事务所(公司)担任职业律师一职,拥有多年的法律服务经验,可以一对一帮您解答问题(24小时在线),我就是您的法律援助!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彭思娟”负责编辑,主要解答一、注册有限责任公司认缴出资额没有达到法定标准怎么办? 注册有限责任公司时,出资额不是法定的。 《公司法》 第二十六条 【注册资本】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本文有516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2分钟。

一、注册有限责任公司认缴出资额没有达到法定标准怎么办?

注册有限责任公司时,出资额不是法定的。

《公司法》

第二十六条 【注册资本】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法规」相关推荐:公司股东的查阅权有哪些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八条【出资义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二、注册资本认缴制度有哪些?

1、允许自主约定注册资本总额,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理论上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可以申办“一元钱公司”。

2、允许自主约定首次出资比例,取消首期出资额至少需达到认缴注册资本总额20%的规定,理论上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发起人)均可以“零首付”。

3、允许自主约定出资方式和货币出资比例,不再限制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金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4、允许自主约定出资期限,不再规定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缴纳出资的期限。

5、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无需提交验资报告。

6、实行年度报告制度。不再执行企业年度检验制度,实行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

到现在为止,可能有少部分人还没有了解清楚注册资本认缴制度,所谓的认缴制度,意思就是各位股东的出资额及公司最终的注册资本等,这些都是由股东协商确定的,但是协商确定了注册资本总额以后要在工商局登记的,如果虚假注册,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注册有限责任公司认缴出资额没有达到法定标准怎么办”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_weixin/172472.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