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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支付物业费义务】
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支付物业费义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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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五条 【业主告知、协助义务】
第九百四十五条 【业主告知、协助义务】业主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人,遵守物业服务人提示的合理注意事项,并配合其进行必要的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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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六条 【业主合同任意解除权】
第九百四十六条 【业主合同任意解除权】业主依照法定程序共同决定解聘物业服务人的,可以解除物业服务合同。决定解聘的,应当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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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九百五十七条 【委托人及时受领、取回和处分委托物及行纪人提
第九百五十七条 【委托人及时受领、取回和处分委托物及行纪人提存委托物】行纪人按照约定买入委托物,委托人应当及时受领。经行纪人催告,委托人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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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九百五十八条 【行纪人的直接履行义务】
第九百五十八条 【行纪人的直接履行义务】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三人不履行义务致使委托人受到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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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九百五十九条 【行纪人的报酬请求权及留置权】
第九百五十九条 【行纪人的报酬请求权及留置权】行纪人完成或者部分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行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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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选取姓氏】
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选取姓氏】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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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六条 【姓名、名称的登记及其变更不影响之前民事法
第一千零一十六条 【姓名、名称的登记及其变更不影响之前民事法律行为效力】自然人决定、变更姓名,或者法人、非法人组织决定、变更、转让名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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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七条 【作品侵害名誉权】
第一千零二十七条 【作品侵害名誉权】行为人发表的文学、艺术作品以真人真事或者特定人为描述对象,含有侮辱、诽谤内容,侵害他人名誉权的,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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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八条 【媒体报道内容失实侵害名誉权的补救】
第一千零二十八条 【媒体报道内容失实侵害名誉权的补救】民事主体有证据证明报刊、网络等媒体报道的内容失实,侵害其名誉权的,有权请求该媒体及时...